⒈ 另立門戶,各蓄家產(chǎn)。
引《唐律·戶婚》:“諸祖父母、父母在而子孫別籍異財者,徒三年?!?br />《宋史·太祖紀二》:“詔 川 陜 諸州,察民有父母在而別籍異財者,論死?!?/span>